就业担保贷款
有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有合适的担保人员(县财政统发工资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或可用于抵押的房产;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5-20万元,贷款期限2年,全额贴息。
就业培训
开设有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创业等培训班,有培训愿望的均可免费参加。
咨询方式:县人社局2847213
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每人次补助1000元。
咨询方式:县扶贫和移民办2831193
培训政策
免费开展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生活补助
不高于30元/人/天,补贴时限最长为10天 。
职业培训交通补助
不高于20元/人/天,补贴时限最长为10天 。
劳动预备制培训
1.300-600元/人的培训补贴
2.不超过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30天
创业补贴
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且稳定经营满六个月以上的,经县就业局审核认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补贴。
咨询方式:县就业局2847213
技能培训
1.免费技能鉴定;
2.补助1000元/人 。
就业岗位补贴
在县审核认定的扶贫车间或者在石排工业园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经县就业局审核认定,采取向企业购买公益性岗位方式,给予贫困劳动力200元/人/月的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方式:县人社局2841437
就读市级技工院校
1.免收学费;
2.3000元/人/年的资金补助
3.所学专业为我县企业紧缺工种、并与寻乌当地企业签订毕业后回企业工作协议的,由县财政另外给予5000元/人一次性补助。
咨询方式:县教育局2831257
考试、体检费用补贴
对报考本县组织的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县内贫困高校毕业生,凭“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免收考务费(含笔试和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
咨询方式:县人社局人民医院2841437
交通补贴
1.对在县外务工和县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且稳岗一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凭企业证明和个人领取企业工资表,经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核认定,报县交通运输局和就业局备案后,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交通补贴
2.对在县内其他企业务工一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凭企业证明和个人领取企业工资表,经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核认定,报县交通运输局和就业局备案后,给予每人每年300元的交通补贴。
咨询方式:
县交通运输局2830766
县就业局2847213
增设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性岗位
专门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如接送上下学、生活起居、心理辅导等)
用工服务补贴
对在劳务输入地设立服务站,为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的本县劳务输出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争议调处、权益保障、应急救助等服务的,经县就业局审核认定,可按服务人数给予服务机构200元/人/年的补贴
咨询方式:县就业局2847213
上学待遇
对贫困劳动力不在其户籍所在乡镇务工的,其子女就学不受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享受与务工当地儿童上学同等待遇
咨询方式:县教育局2831257
民政救助
对贫困劳动力全部外出,留守老人中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政策的,可优先纳入民政救助范围。
咨询方式:县民政局28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