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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除了发展产业有奖补,今年寻乌还有哪些扶贫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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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09:17:45|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

我们发布了

寻乌2018年最新最全的

产业扶贫政策

那么

除了产业扶贫政策

今年寻乌还有哪些扶贫好政策呢?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金融扶贫


1.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根据产业发展规模等情况,每户给予不超过8万元贷款。

2.贷款期限为3-5年,原则上3年。贷款期内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到期还本。

3.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贷款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利息补贴,贷款贴息期限为3年。

咨询方式:县金融局2808812


安居扶贫


易地搬迁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助不低于2万元,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人口每人补助0.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咨询方式:县扶贫和移民办2841193

拆除重建补助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兜底解决的特困户,可通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代建或“交钥匙工程”;对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重建,符合奖补的,按《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给予相关奖补政策。

维修加固

对符合条件的,按《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策给予维修加固。

咨询方式:县城建局2843471


医疗扶贫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2018年个人参保缴费金额180元。在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可报费用的90%;二级医院可报费用的80%;三级医院可报费用的60%。年度封顶线10万元。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与就诊医院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相同。  

大病保险

贫困人口大病医疗可报费用超过10万元或超过备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进行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全省平均1.5万元)下降50%,同时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封顶线25万元。

重大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政府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标准(2017年为260元)购买。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补充保险保障范围,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个人自付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报销90%,个人负担10%;个人自付的目录外医疗费用,由补充保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年度封顶线25万元。 

大病救助

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年度封顶线3万元。

咨询方式:县医保局2831523


就业扶贫


就业担保贷款

有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有一定的自筹资金和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有合适的担保人员(县财政统发工资的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或可用于抵押的房产;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5-20万元,贷款期限2年,全额贴息。

就业培训

开设有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创业等培训班,有培训愿望的均可免费参加。

咨询方式:县人社局2847213

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每人次补助1000元。

咨询方式:县扶贫和移民办2831193  

培训政策

免费开展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生活补助

不高于30元/人/天,补贴时限最长为10天 。

职业培训交通补助

不高于20元/人/天,补贴时限最长为10天 。

劳动预备制培训

1.300-600元/人的培训补贴

2.不超过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30天

创业补贴

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且稳定经营满六个月以上的,经县就业局审核认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补贴。

咨询方式:县就业局2847213

技能培训

1.免费技能鉴定;

2.补助1000元/人 。

就业岗位补贴

在县审核认定的扶贫车间或者在石排工业园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经县就业局审核认定,采取向企业购买公益性岗位方式,给予贫困劳动力200元/人/月的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方式:县人社局2841437

就读市级技工院校

1.免收学费;

2.3000元/人/年的资金补助

3.所学专业为我县企业紧缺工种、并与寻乌当地企业签订毕业后回企业工作协议的,由县财政另外给予5000元/人一次性补助。

咨询方式:县教育局2831257

考试、体检费用补贴

对报考本县组织的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县内贫困高校毕业生,凭“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免收考务费(含笔试和面试考务费)和体检费。 

咨询方式:县人社局人民医院2841437

交通补贴

1.对在县外务工和县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且稳岗一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凭企业证明和个人领取企业工资表,经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核认定,报县交通运输局和就业局备案后,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交通补贴

2.对在县内其他企业务工一年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凭企业证明和个人领取企业工资表,经各乡镇扶贫工作站审核认定,报县交通运输局和就业局备案后,给予每人每年300元的交通补贴。

咨询方式:

县交通运输局2830766

县就业局2847213

增设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性岗位

专门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如接送上下学、生活起居、心理辅导等)

用工服务补贴

对在劳务输入地设立服务站,为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的本县劳务输出人员提供政策咨询、争议调处、权益保障、应急救助等服务的,经县就业局审核认定,可按服务人数给予服务机构200元/人/年的补贴

咨询方式:县就业局2847213

上学待遇

对贫困劳动力不在其户籍所在乡镇务工的,其子女就学不受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享受与务工当地儿童上学同等待遇

咨询方式:县教育局2831257

民政救助

对贫困劳动力全部外出,留守老人中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政策的,可优先纳入民政救助范围。

咨询方式:县民政局2830308


教育扶贫


学前教育资助

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儿童,每学年每生1500元,分学期发放。

义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和初中)

在学校内住宿学生生活补助:

1.小学:每学年每生1500元,分学期发放。

2.初中:每学年每生1750元,分学期发放。

3. 特殊教育儿童每学年每生增加200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每学年每生平均2000元。分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分学期发放。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每学年每生800元(省重点高中),360元(一般高中)。分学期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的学生)

每学年每生2000元,分学期发放。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当年考取大学并注册就读的大学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金

当年考取大学并注册就读的大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省外)、500元(省内)。

优秀贫困生帮扶金

当年考取大学(二本以上)并注册就读的寻乌籍大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优秀贫困生奖励金

当年在初中、高中各年级考取全县前100名的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排名),一次性资助1000元(初中)、1500元(高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专科每人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咨询方式:县教育局2831257


兜底扶贫


临时救助

对因灾、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根据贫困程度一次性给予贫困家庭1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对特别困难的贫困家庭给予1万元至3万元的特别救助。救助100元至1000元由乡(镇)审批,救助1000元至10000元由县民政局审批,救助1万元至3万元由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审批。

孤儿救助

孤儿救助标准:分散700元/月;集中供养1100元/月。  

五保政策

农村村民中满60周岁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分散供养的标准为:32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为:425元/月 。

 低保政策

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咨询方式:寻乌县民政局28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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