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寻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利用《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刚实施需宣传推广的契机,结合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实际,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和“四小”管理条例宣传工作。 重点督促指导学校周边各类小作坊、小食杂店、小摊贩、小餐饮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记录、购销台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有关制度,切实做好原辅材料进货、添加剂使用、产品销售、产品检验、不合格及过期食品处理等各项记录。对符合定义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食杂店进行现场宣传“四小”条例,讲解“四小”登记备案所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及受理部门,督促符合“四小”的食品经营店及时登记备案。 据统计,此次整治宣传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96批次,检查及现场宣传食品经营店48家,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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