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人才引进、人才评价等方面推出吸引高端人才46条超高含金量的人才新政策。 在人才引进方面,对引进的院士给予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和300万元安家费,配备工作助手和工作用车。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给予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引进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优先入选我省“院士后备人选支持计划”,给予300万元到5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对入选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给予20万元到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时优先考虑,择优推荐到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工作并担任相应职务。 在人才评价方面,对有突出贡献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限制,直接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放宽急需紧缺人才职业资格准入,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主体根据研究领域和岗位特点确定评价依据。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深化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还在在人才服务、成果转化方面提出了许多优惠政策。(记者邝游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