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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赣州小学入学年龄有调整!截止日期最迟为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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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17:49:29|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招生季的到来

家长对今年招生政策也越来越关注

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在发布重磅消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实行“零择校”政策。

大家关心的问题这里都有明确规定

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意见明确,各县(市、区)要根据城镇化进程及生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校网点布局。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学校新改扩建,尤其是城区学校扩容改造,确保学位能够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

均衡师资等教育资源配置,运用信息化手段,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实施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改革发展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

入学时间可按实际调整

意见强调,各县(市、区)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村组、路段、门牌号等,为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分学区,并在学区内招生。要根据城镇化进程,预测生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区划分,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在家门口上学。


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开展以择校为目的的共建活动。全面实行学区公开、学位公开、学区内适龄儿童信息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等“六公开”制度,并逐步推行网上招生。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但最迟不能超过当年12月31日,且应保障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妥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和本地居民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严肃查处弄虚作假

意见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房产、人社、地税、工商等部门和街办(村委会、居委会)、用工单位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招生信息的采集审验工作,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把关严禁违规提供虚假户籍、居住证、房产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养老保险、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如经查实,予以严肃查处。


严禁非政策性择校

意见提出,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做表率,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任何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非政策性择校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严肃查处非政策性择校等干扰正常招生秩序的行为。

对学校违规受理的非政策性择校学生,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清退。对人为干预学校招生工作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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