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乌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环卫所副所长邝繁荣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邝繁荣等6名干部职工以司机名义每月违规领取30元至60元不等的“司机津贴”共计6570元;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邝繁荣等7名干部职工违规将自用手机号码与办公电话进行捆绑,获取返还话费共计1998元;2015年9月至10月,邝繁荣两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工作日午餐公款消费烟酒。2017年6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邝繁荣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相关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县环卫所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班子成员疏于管理,县城管局副局长、环卫所所长刘林应承担相应责任,2016年6月16日,县纪委对刘林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县城管局对相关违规违纪人员和问题进行处理。
吉潭镇榜溪村村委会主任谢日平违规将个人支出的娱乐场所消费在村账列支等问题。经查,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榜溪村村委会主任谢日平(非中共党员)将在寻乌县皇家音乐会所1380元的消费、村委会991元的烟酒开支和不应由村委会列支的2190元工程税费,以及未经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的支出在村帐中列支。2017年2月27日,县纪委监察局责成吉潭镇党委对谢日平进行警示谈话,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并将该问题公开通报。吉潭镇农经站会计谢远程,在履行榜溪村账务支出凭证审核职责时,明知上述开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仍予以报销,工作严重失职失责。2017年3月2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谢远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的庄严承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向党中央看齐,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以抓铁留痕的精神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保持韧劲狠劲,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党风政风的持续改进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寻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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