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传统村落保护方面
我省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
2014-2016年,我省前三批125个中国传统村落全部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获得3.75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今年,我省又争取到12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11个中国传统村落拟列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2015年,省财政积极协调统筹整合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20个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和适度旅游开发利用。
各市县也不断加大保护资金的投入,南昌市、新余市、婺源县、金溪县等市县均安排专项资金或发展基金用于传统村落或古建筑保护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