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橘
一、对恢复柑橘种植的在册贫困户,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建园补助。符合复种条件,并经村、乡(镇)和县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同意许可种植柑橘的,按规定给予3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2.免费供应苗木。对符合复种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报后,实行“先买后补”,免费供应柑橘无病毒容器苗,每户供应苗木株数限定在300株以内。
3.网棚补助。搭建假植网棚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标准钢架棚一次性给予3元/株补助,简易棚一次性给予2元/株补助。
4.林业补助。种植山顶“戴帽”林及果园隔离防护林达到验收标准的,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补助。
5.信贷扶持。符合柑橘复种条件的,参照规定给予金融信贷扶持及贴息补助。
二、对尚有收益且柑橘黄龙病防控较好的在册贫困户,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防控补助。主动清除病树,配合乡(镇)、村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一次性给予100元/亩补助。
2.免费供应苗木。按程序申报后,实行“先买后补’’,免费供应“补缺”所需的柑橘无病毒容器苗,每户供应苗木株数限定在300株以内。
3.网棚补助。搭建假植网棚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标准钢架棚一次性给予3元/株牢l、助,简易棚一次性给予2元/株补助。
咨询方式:县果业局284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