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男子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还在网上直播,结果...
近日,寻乌县森林公安局通过某视频APP上,发现了非法捕猎的线索,并根据线索顺藤摸瓜的揪出了三名盗猎者。 原来2017年12月10日,寻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网络舆情举报称:江西省寻乌县有人捕捉并饲养白鹇,并在快手发布相关视频和照片,请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 根据直播的现场背景,办案民警很快就锁定和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及活动地点等情况,并对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布控抓捕。
经讯问得知,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龚某、廖某来到丹溪乡岑峰村山坑里山场,非法捕获一只黑色白鹇,之后由龚某带回家中圈养;2017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赖某在丹溪乡岑峰村黄杂树坳山场非法捕获一只白色白鹇,之后赖某将该白鹇出售给龚某圈养。
令人没想到是,龚某在圈养两只白鹇过程中,还用手机对白鹇进行拍照、录制小视频,并上传至快手视频直播平台上进行炫耀。
目前,涉案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已被放归自然,三名犯罪嫌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非法猎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