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策应县委关于脱贫摘帽的决策部署,助推精准扶贫对象如期脱贫,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寻乌县司法局率先出台了法律服务专项扶贫政策。
一起来看看:
一、享受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免费政策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8、涉及虐待、遗弃或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9、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10、依法应提供的其他法律援助。 1、合同;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6、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7、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8、贫困户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一)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3、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 4、后续治疗费鉴定; 5、护理依赖鉴定。 (二)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三、实施渠道
(一)贫困户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免除经济困难申请和审查,直接受理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批表; 2、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 3、司法局发放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
(二)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咨询方式
贫困户可以电话预约法律援助服务或上门申请法律援助服务,预约电话:0797-7209690/0797-2851677,地址:寻乌县国土大楼八楼寻乌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