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群众反映,一名自称是消防队姓王的干部要求介绍工程施工队为由实施诈骗。 请广大群众,注意自我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 寻乌县公安消防大队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及群众:消防监督员执法时不允许指定购买消防产品,不收取任何费用。消防部门不会在检查或培训的时候推销消防器材书籍等,更不会在检查现场收取罚款。若有不法人员上门或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以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名义推销消防设施设备、书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介绍消防建设工程等,并要求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定金、培训费、预付款的,请不要相信!一定要提高警惕,要注意鉴别当事人身份真假,查验好有关证件;消防部门不会以任何名义外包或指定工程,凡是自称消防部门领导或干部,上门或来电推销、承揽工程、物品物资,或订购、采购物品物资的,均为诈骗,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反映,证实活动真伪;或直接拨打110报警,并留下相关资料和联系方式,收集好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相关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同时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和电话号码、账号等,确保财物安全;做好自身安全。
寻乌消防义务为各企事业单位进行消防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推销任何器材。办理消防审核、验收等有关事项,消防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不需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