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通报1起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问题 来源:寻乌县纪委监委 近日,寻乌县通报1起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经查,寻乌县三标乡党委、政府未按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现存土坯房逐户测量、调查、分类,而是在室内采取估计加统计的方式完成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造成数据严重失实;未区分唯一住宅、一户一宅、一户多宅、老人住老房和移民搬迁户等实际情况,违规对全部生活、生产性用房包括应拆除房屋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维修加固;未按照脱贫指标体系及“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政策要求精准安排项目,导致村与村之间攀比申报扶贫项目。如该乡大小湖岽村仅申报桥梁项目14个资金185万元,其中多数为近几年新建无重复建设必要的项目工程。经寻乌县县委研究决定,对三标乡党委、政府、纪委和大小湖岽村“两委”在全县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对三标乡党委、政府及纪委主要领导和村委会支部书记、挂村干部共计8人进行问责,其中5人进行立案审查,并提请县委对乡长刘卓霖按程序予以免责处理。 通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要从这起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摆在龙头位置,落实落细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深入唯实的作风,精准施策,以决战决胜、冲刺冲锋的态势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