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县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人才引进力度,全力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寻乌县2018年县直事业单位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水利类专业短缺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寻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2018届毕业生具有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以《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2018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5月10日-18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unwu.gov.cn)——公告公示栏、寻乌手机报及寻乌县有线电视台游字广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2日。
3.报名地点: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城北新区东江源大道行政中心411室)。
4.报名须带材料: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关等级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报考者须递交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
5.岗位设置有户籍限制的,限寻乌户籍或寻乌生源地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寻乌籍人员方可报考。
6.本县在编机关、事业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事业人员招聘。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超过2人(含)以上时(即形成竞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当实际参加面试只有1人时(即不形成竞争),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寻乌籍优先、本科学历专业也符合岗位报考条件者优先、有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任岗位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到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此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周年。
高层次人才按国家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试用期间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2、按本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享受人才津贴;
3、聘用单位协助解决安置过渡房,县人才公寓优先安排。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附1、寻乌县2018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水利类专业短缺人才人员职位表
附2、寻乌县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或短缺人才报名表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