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乌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扶贫攻坚领域的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了部分干部作风不实问题,并进行了全县通报。
留车镇留车村精准识别、扶贫项目安排严重失职失责,集体不作为、乱作为。经查,2017年4月至5月,留车村“两委”在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集体不作为、乱作为,识别程序不到位,识别时优亲厚友,识别不精准。时任村书记陈忠汉、时任村主任邝文锋、时任村定补干部邝雄浩、留车镇政府包村干部陈星期、县总工会驻村工作队员钟炳文,负有直接责任。村“两委”存在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在扶贫项目安排上优亲厚友的问题,陈忠汉、邝文锋、钟经禄负有直接责任。留车镇党委委员张勇当时兼任留车村第一书记,作风不实不细,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少,负有直接责任。留车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谢浪涛,作为挂点联系留车村和分管扶贫工作的镇领导,作风不实不细,责任落实不力,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在扶贫项目安排上,2017年6月留车村申报了硬化上沛至下沛通组路项目。村定补干部钟经禄与时任村主任邝文锋、时任村书记陈忠汉电话商议后,擅自通知中标施工方将项目建设地点更改为圩背小组果园路,造成40万元的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2018年5月25日,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留车镇党委、政府和留车村“两委”在全县予以公开通报批评;提请县委按程序对留车镇党委委员(时任留车村第一书记)张勇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对留车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谢浪涛,县总工会驻村工作队员钟炳文予以立案审查。责成留车镇党委对留车村包村镇干部陈星期、留车村时任村书记陈忠汉(现为村定补干部)、时任村主任邝文锋(现任村书记)、原村定补干部邝雄浩、村定补干部钟经禄予以立案审查,取消陈忠汉的村定补干部资格;责成留车镇党委立即组织对留车村精准识别“回头看”、村集体资产处置等工作全面自查自纠;责成留车镇党委、政府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追回40万元扶贫项目资金,上缴县财政。
三标乡党委、政府、纪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施策不精准。经查,三标乡党委、政府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重部署轻落实,辖区内大部分村没有按要求对现存土坯房逐户测量、调查、分类,而是结合前期部分测量数据,估计加统计上报,数据严重失实。乡村两级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在执行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上,普遍存在敷衍塞责、作风漂浮问题,致使有的村对全村所有生活、生产性用房不分类别、不按政策全部维修加固,住房保障项目安排严重不精准。大小湖岽村2017年安排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项目资金190.5万元,维修加固了114户土坯房,有43户没有严格执行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2018年该村又申报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项目资金414.3万元,计划对全村所有生活、生产性用房不分类别、不按政策全部维修加固。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对三标乡党委、政府、纪委和大小湖岽村“两委”在全县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分别给予三标党委副书记、乡长刘卓霖,副乡长潘志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刘卓霖按程序予以免职处理;给予三标乡挂点大小湖岽村的干部古四海行政降级处分;责成三标乡纪委分别给予县委统战部驻大小湖岽村第一书记陈忠云、大小湖岽村书记华芬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三标乡纪委书记罗录红予以诫勉谈话。
长宁镇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落实不力。经查,2018年2月26日全县脱贫攻坚调度会后,长宁镇党委、政府在没有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传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本镇脱贫攻坚工作的前提下,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梅运传传达全县脱贫攻坚调度会议精神,部署当前脱贫攻坚工作,镇党政主要领导、各村第一书记均未参会。2月27日,在未经长宁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长宁镇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前提下,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发了该行动方案,镇党政办工作人员将文件长期滞留。 3月1日,长宁镇党政班子会传达县脱贫攻坚调度会精神,部署土坯房维修加固、现代农业攻坚、聘请扶贫专干、太湖新村管理等4项工作,没有要求开展全域“再走访、再排查”工作。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擅自删除了全域“再走访、再排查”等8项内容,经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交由镇纪委对照工作清单开展督查。致使三二五村、城北村没有对照“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全覆盖和收入过线、“三率一度”、五净一规范、新八大体系等指标体系逐村逐户过滤,两个村建立的负面清单严重不实。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对长宁镇党委、政府在全县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取消长宁镇2017年度乡镇综合考评先进奖第三名奖励,并相应调减全镇干部职工半个月奖励性工资,对给予梅运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予以免职处理,取消梅运传2017年度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先进个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