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寻乌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第三榜)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寻府办发【2017】42号)文件精神,申请人向所在居委会申请,经居委会调查核实,进行了一榜公示,长宁镇政府进行了审核,进行了二榜公示,经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共有116户申请家庭符合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见名单)现进行三榜公示。为公平、公开、公正,现将其家庭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请社会各界在2018年8月17日前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受理电话:2841743(县房地产管理局)。
寻乌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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