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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这些法院干了啥?竟让老百姓拍手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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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4 10:01:28|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

江西省各级人民法院

积极践行“枫桥经验”

基层法治治理焕发出旺盛生机与活力

三治结合,源头解纷

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法院

是如何赋予其新的内涵

寻乌县法院

促进“三治结合”形成“寻乌经验”

近年来,寻乌县法院坚持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不断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促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逐渐形成了“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寻乌经验”。

坚持以自治为基,紧密依靠群众

与基层群众强化情感联结,在全县60个较大村设立“五老”人员联系站,邀请“五老”人员共同处理矛盾纠纷。与人民群众加强工作联系,从2017年开始实施“1256”巡回审判模式,让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与基层组织增强工作联动,通过担任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顾问和列席会议,以及与15个乡镇和10家单位携手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等方式,搭建起诉调对接平台。三年来诉前联合化解矛盾212起,委托调解案件69件。

坚持以法治为本,倡导规则意识

开展“法制宣传、纠纷调处、法官服务进果园”活动,涉果纠纷逐年减少,2015年后不再有涉果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出台服务和保障全县中心工作妥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意见,提前了解情况、提前现场处置、提前进行调解、提前释法析理。推行以“诉讼服务在一线、调查研究赴一线、巡回审判到一线、判后回访去一线”为内容的“一线工作法”,让案件当事人不出乡、不出村,就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养成“请吃茶”工作习惯,为当事人泡上一杯茶,问一问情况,摸摸底,不少纠纷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化解。培养“讲土话”能力,使法院干警成为群众心目中的“自家人”。运用“收转发E中心”,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和诉讼材料收转发事务集约化智能化管理。

坚持以德治为先,培育文明乡风

搜集整理常用客家俗语,将客家民间习俗、家风家训、乡规民约吸纳到司法办案中来。利用“和”元素,将发生在同宗同族之间的民事纠纷引入祠堂调解。开展涉老年人案件专项治理,重拳整治不赡养老人及“儿女住新房好房、老人住破房”等现象。对彩礼的范围、金额和返还额度发出倡议,制定婚约彩礼协议样本。开展村规民约“法律体检”,辅之以司法个案维权,促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运行。


南康区法院

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促和谐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推进诉调对接、创新调解机制、参与乡村治理等多措并举,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层过滤,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内外联动配合,推进矛盾多元化解

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法治引领作用,打造多元解纷大平台。对外延伸触角,将22个对接联络点、372个调解点、6个示范点及26个调解组织连接起来,聘请360名特邀调解员,实现村村有调解员、各行各业有调解员。2018年以来,指导特邀调解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80件。对内深挖潜力,依托诉调对接中心诉前调解组、婚姻家事调解中心、“全国模范法官朱钦莲调解室”和速裁组进行调解速裁。诉调对接中心共办理民商事案件3038件,平均办案周期为5天,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创新调解机制,实现纠纷梯次滤化

构建“一站式服务、一体化推进、三层次分流、五保障同步”的“1135分调裁”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及调解速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出了“五心四步”调解工作法,促进案结事了人和。2018年以来,审结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达60.18%;速裁案件占22.25%,实现80%的案件快速处理。

坚持深耕基层,促进纠纷就地化解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涉及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有效化解25起矛盾尖锐的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加强以案释法,着力培育文明乡风

在司法裁判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不赡养老人、收取高额彩礼、封建迷信诈骗等情况深入圩镇、村落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83次,受教育群众1万余人,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永丰县法院

以人民为中心的矛盾纠纷“联化中心”

永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将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两者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一个由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永丰县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以下简称“联化中心”)。


“联化中心”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春风化雨的原则,依托法院司法确认权威性和法官队伍专业性等优势,在永丰县法院立案大厅设立县“联化中心”,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法院院长任副主任,27个县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从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和公、检、法、司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并返聘退休法官常驻办公,重点受理突发性、跨部门、跨行业、群体性等六类重大矛盾纠纷。在乡镇设立以人民法庭为依托,由综治办牵头,联合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组成的乡镇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重点受理乡村两级一般矛盾纠纷。

 

“联化中心”建立健全了矛盾解决流程,并将该流程通过信息化技术制作成“矛盾多元化E调解”系统,进行网上流程操作及远程视频调解,大大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联化中心”对突发性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处的同时,制定相应的预案,由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进行防控。


2013年以来,县“联化中心”共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660起,化解率达98%以上、非正常信访年均下降24.7%,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良性格局,获得了省市主要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乐安县法院

“法通村”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2016年以来,乐安县人民法院坚持传承和发展“枫桥经验”,探究新时期群众路线的新发展,提出了“法官村村通、法律人人知”司法愿景,通过搭建“特邀法官”服务和法官辅导两大平台,在176个基层村、社区聘请了209名基层组织干部担任“特邀法官”。


同时,按照“1+1”结对辅导的要求,组织16名干警下派驻村担任“特邀法官”辅导员,负责对“特邀法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和辅导,并推行常态培训、以案普法、长效激励三项机制,不断提升“特邀法官”的矛盾化解能力,延伸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通过以“特邀法官”为示范,带动辖区人民群众法律素养的全面提升,引领法治文明乡风民风,实现了定纷止争、质效提升、执行威慑、乡村法治四方面效果,走出了一条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新路子。


“法通村”工作推行以来,取得社会各界欢迎、各方受益的成效:


 一是村民法律意识增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政府受益;

 二是“特邀法官”协助执法办案,有效解决送达、执行难题,青年法官包村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提升,法院受益;

 三是受聘村干部政治荣誉感提升,协助办案待遇有保障,“特邀法官”受益;四是开门讲法在身边,诉讼上门服务,村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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