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盟组织机构及成员组成
联盟采用会员制,同时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理事会为联盟的决策机构,成员由核心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其指定代表人员组成,创立之初由优秀的青年企业家组成,后期成员增加由理事会成员共同决议。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负责拟定、修改和审议联盟章程,审定联盟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长由团寻乌县委提名1人,经理事会举手表决,副理事长由联盟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具体职责如下:
1.维持联盟稳定运行,指定和修改联盟章程;
2.批准和取消联盟会员资格;
3.决定产生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处秘书长;
4.决定联盟服务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资金使用、成果转化等重大事项;
5.遇临时重大事项召开全体成员大会;
6.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秘书处负责制定联盟年度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秘书长由团县委提名,经理事会举手表决。秘书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联盟成员的发展、审核、年审工作;
2.负责建立联盟品牌体系,整合联盟资源,共同推广联盟品牌;
3.执行联盟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的决议,负责组织、管理、协调联盟的各项工作;
4.负责联盟各类会议的筹备和召开 ;
5.负责受理加入联盟的申请,对申请会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6.依据联盟有关制度提议除名违规联盟成员及受理联盟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7.联盟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