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乌一学生因在骑自行车上学途中闯红灯,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后受伤,事发路段的监控记录了事故全过程。
事发当天晚上18时许,中学生曾某某骑自行车去学校上晚自习,在途经东江源大道红绿灯路口时,其他车辆都在耐心等待红灯,曾某某却无视信号灯并加速闯过红灯,恰巧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也在抢最后几秒的绿灯,摩托车车速过快,直接撞向曾某某的自行车,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曾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查,通过还原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认定曾某某骑行二轮自行车,途经红绿灯路口,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三)项、第二款之规定,其行为对发生该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大,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在途经肇事地点,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行为对发生该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小,应负事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