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3966|回复: 0

[橙乡杂谈] 一群老人“喝茶”被抓!赣州警方捣毁一个卖淫窝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4-5 11:13:38|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接群众举报

近日

章贡警方一举捣毁了一个卖淫窝点

让人没想到的是

这个卖淫窝点竟然开在这种地方

103744d68zxq5mm864xqxx.jpg

近日,接群众举报称:在章贡区某茶馆店内有卖淫嫖娼行为。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线索摸排工作。4月2日下午,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区分局组织警力对该茶馆进行突击清查,现场抓获20余名嫌疑人。经查,这些“茶客”年龄在50至70岁之间,平日借喝茶为由在此聚集,伴有卖淫嫖娼违法活动。

目前,茶馆老板蔡某及涉嫌卖淫嫖娼的2名违法嫌疑人已被公安章贡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103744zkenzko783k4y7nk.jpg

打着休息喝茶的名头

背地里干的却是不可告人的勾当

真可谓“挂羊头卖狗肉”!


103744i2wt2ri0tdmegoi0.jpg


警方提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强迫、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是社会一大毒瘤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

积极举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共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103744bdu72kim25h4iopk.jpg



来源:章贡公安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