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寻乌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三标乡堆禾村第一书记谢凌云违规摊派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违规收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问题。2011年,时任三标乡甲子乌村主任谢凌云将集中居住在店街建设点的谢冬明、谢日良等12户农户(其中有3户不符合条件)向县里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资金。随后,谢凌云以捐赠款名义,违规向已取得1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谢冬明、谢日良等12户农户摊派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人民币10.8万元。此外,甲子乌村委还以捐赠款名义,违规向取得土坯房改造补贴的谢宏成、谢东根等12户土坯房改造户摊派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人民币3.6万元。2016年,时任堆禾村第一书记谢凌云为胡金余、胡洪茂等四户农户申报了每户2000元的民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之后又私自收取胡金余1500元、胡洪茂1000元、胡昌利1500元,未开具专用收据,而是分二次交到私人手中保管,未入村账。2019年4月13日,谢凌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晨光镇香山村党支部书记严考源违规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新建村委办公楼、虚报保障房数量的问题。2016年冬至2017年,香山村“两委”经会议讨论,决定在已有一栋三层240㎡村两委办公楼的情况下,连续二次以“42万元兴建香山村村民活动中心200平方米”、“43万元续建香山村村民活动中心600平方米”名义申报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并设计将此村民活动中心二楼用于新建村两委办公用房。2017年5月,香山村“两委”经商议申报建设10套保障房项目。9户农户上报要建保障房。随后,村“两委”又以这9户农户的名义重复申报拆旧建新项目。香山村实际符合申报建设保障房农户6户,村“两委”多申报了4户保障房。2019年4月21日,严考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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