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寻乌二中2019年秋季初一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860人。
二、招生对象:长宁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县城小学就读的非长宁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录取规则:
首先录取长宁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小学应届毕业生,不足额的情况下再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县城小学就读的非长宁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5月19日—22日,家长携带填好的志愿书及相关材料到寻乌二中报告厅(尚贤楼一楼)登记审核。需携带证明材料如下:
①长宁镇户籍的学生:需提交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非长宁镇户籍的学生:
A.学生家长于2016.7.1—2019.6.30已在县城购买合法住房的,需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主与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股东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子女,需提交信息完整且相关单位盖章的《寻乌县招商引资企业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法人、股东或高层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学生及家长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C.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政策人员子女,需按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如务工合同、租房合同(需由现住地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签字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等。
(2)审核公示:5月27日在寻乌二中校门口公示报名审核情况,并公告是否需要进行随机派位等信息。
(3)随机派位:在需要随机派位的情况下,6月1日上午9时,在寻乌二中报告厅(尚贤楼一楼)对已报名的非长宁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随机派位,录取名单当天在寻乌二中校门口公示。
(4)上报审批:6月2日将初一新生录取名单报县教科体局审批。(5)录取通知书发放:6月19日-21日,家长到子女就读小学领取《寻乌二中初一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寻乌中学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寻乌二中的录取。
(2)逾期未报名者视作自动放弃寻乌二中的招生录取。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