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4229|回复: 0

[特别播报] 关于敦促寻乌“黑车”非法营运车主主动停止、非法营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5-18 16:00:50|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76a4a2e2fa21f939d20a6aba458e8f7.jpg


关于敦促“黑车”非法营运车主主动停止 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为坚决取缔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以下简称“黑车”),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县政府决定由交通运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现通知如下:


  一、联合执法工作组通告“黑车”车主认清形势,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主动停止非法营运行为。


  二、敦促“黑车”车主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运管部门将依法从轻处罚。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仍顶风继续运营的“黑车”车主,一经查获,联合执法工作组将移交运管部门依法从重处以5-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凡为“黑车”车主通风报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窝藏、包庇、转移赃款赃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凡“黑车”涉及公职人员,一律将抄告县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

寻乌县交通运输管理所:0797-2839986

举报地址:

寻乌县交通运输局(寻乌县行政中心206室)

寻乌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寻乌县汽车客运站二楼210室)


   寻乌县公安局

寻乌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7日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