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情:申请人钟某与被执行人钟世锟系朋友关系,2018年4月19日被执行人因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2000元,并由被执行人亲手出具一张借条由申请人执存。双方在借条上约定2018年5月30日前还清借款,借款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促被执行人至今尚未还款,下落不明。
立案时间:2019年1月7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34执322号
执行法院:寻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钟世锟应归还申请人钟某借款12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不上,且躲着不出现,拒不履行。据悉,目前尚在寻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