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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 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辖区内 A、B类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满分、超分 (截止2019年9月驾驶员名单) 驾驶员进行曝光 请以下驾驶员自觉、及时处理现有驾驶证业务 尽快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注:公告之日前已及时办理的驾驶人可忽略
交警温馨提醒: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令第139号):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及事故的,不需要审验。凡被记分且不满12分的驾驶人需要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持审验教育单到交管部门办理审验。逾期不审验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逾期未审验”。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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