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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吐槽] 赣州寻乌一女子牢记偷包贼模样成功“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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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09:14:27|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一句歌词叫“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赣州寻乌一女子却把偷自己挎包的嫌疑人死死记住。事发半个多月后,凭借着超强的记忆力,女子在同一地点发现了违法嫌行为人,随后报警请求民警协助。

5月6日,从寻乌县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对这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赣州寻乌一女子牢记偷包贼模样”复仇“

赣州寻乌一女子牢记偷包贼模样”复仇“

监控画面锁定嫌疑人

受害人留心观察

六旬老汉刘某某是寻乌县三标乡人,由于常年养成的惰性让他妻离子散。两年前,刘某某只身一人从老家来到县城“闯荡江湖”,靠着打零工生活,日子清苦又拮据。

4月19日上午,刘某某来到寻乌县城一电影院附近买菜,当他走进刘某的店铺时,发现店内无人,桌上放着一个女性用的挎包。这一刻,刘某某起了贪念,将挎包“顺”走后迅速逃离现场。

当日,刘某发现挎包被盗,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回到店内查看监控录像,画面清楚地显示作案人是一名老年男性,面部特征很清晰。通过对店主及周边调查了解,警方无法确定男子的身份信息。

有心的店主刘某将男子样貌牢牢记住,并利用自己日常看店的便利,一边照常营业,一边在人来人往的菜市场里观察人群。

半月后认出盗窃人


男子行政拘留10

时隔半个月,5月1日6时30分,刘某一大早来到蔬菜店。这时,菜市场一个买菜男子的身影引起了刘某的注意。

刘某赶紧上前查看,随即确认这就是盗窃自己挎包的人。刘某一边叫熟人盯紧男子,一边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很快将刘某某控制住。

经询问,刘某某对盗窃刘某挎包一事供认不讳。经过办案民警审查认定,由于刘某某的盗窃数额未能达到刑事处罚标准,警方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作者:王旭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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