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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保持对“黄赌毒”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寻乌公安各警种、各部门加强联动协作 重拳出击,持续发力 不断掀起扫黄禁赌铲毒的新高潮
10月25日上午 寻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联合 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和特巡警大队在 文峰乡河岭村扁坑(小地名)一果山路边 捣毁一“钓虾公”赌博窝点 现场抓获涉赌违法犯罪人员15人 缴获赌具一幅及赌资30000余元
经查,10月22日以来 沈某、冯某和汤某在河岭村扁坑一果山路边开阔地 开设“钓虾公”赌博摊招揽赌民参赌 三人分工明确 由沈某负责收赔钱,冯某负责摇骰子 汤某负责登记参赌人员车牌 并给不识路的参赌人员指路目前 沈某、冯某、汤某三人因涉嫌赌博被刑事拘留 邱某、凌某等12名参赌人员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并处罚款五百元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同日晚上11时许 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县城商业中心某减肥店一楼 查处2起打麻将赌博案 抓获店主潘某和王某、骆某等参赌人员9人 店主潘某利用减肥店作为掩护 在店内摆放两台麻将桌 招揽人员通过发放塑料筹码代替赌资的形式 进行打麻将赌博 从中抽水获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寻乌公安将持续发力 加大对“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 请广大群众拒绝“黄赌毒” 并积极提供“黄赌毒”违法犯罪线索 与公安机关一同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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