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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追求“时尚”的达人 常在夜深人静时骑着改装的摩托车 疾驰在大街小巷 那刺耳的引擎声和喇叭声 惊扰着休息的人们 那不要命的“速度与激情” 更是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无视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近日,寻乌公安坚持民意导向 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改装摩托车和摩托车“炸街” 违法行为 对耍酷的“炸街党”坚决说不
10月21日,吉潭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改装摩托车并制造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扣押非法改装摩托车一辆,对违法行为人潘某(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10月28日晚,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岳家庄路段查获一辆非法改装摩托车,对驾驶人朱某批评教育并扣押该非法改装车辆。
10月31日凌晨,特巡警大队查处一起为求刺激而改装摩托车制造噪音扰民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肖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警告处罚,依法扣押其非法改装的摩托车。
10月31日,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城北红绿灯附近查获一辆非法改装摩托车,对非法改装摩托车驾驶人朱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扣押该非法改装车辆。
11月2日凌晨,菖蒲派出所民警在菖蒲圩巡逻时查获一名深夜飙车扰民人员刘某,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
11月2日,特巡警大队民警在寻乌某中学附近查获两辆非法改装摩托车,民警对非法改装摩托车驾驶人何某、林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扣押非法改装摩托车。
11月3日凌晨,城关派出所查获3名深夜骑摩托车“炸街”扰民人员凌某涛、凌某辉、凌某贤,依法对其三人处警告处罚并扣押该辆摩托车一辆。
11月3日,特巡警大队民警在石圳坝村委会附近查获一辆非法改装摩托车,民警对非法改装摩托车驾驶人温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扣押该非法改装车辆。 改装摩托车、“炸街”是不是很酷 来,蜀黍给你好好讲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飙车,是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危害着其他人及公共秩序的安全,因而,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 对车体外观或动力系统进行改装升级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属于违法,更无法通过年检。年检验车时,车辆管理机关一旦发现车辆被违规改装,除要求车主立即改回原样外,还会给予罚款、扣证等处罚。
不要将违法当作炫酷 更不要视法律为儿戏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寻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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