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机注意了 自本月1日起 江西高速交警将正式启动 对后排乘车人不系安全带 交通违法进行查处 司机未系安全带的, 将受到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 车上乘客未系安全带的, 将受到罚款30元处罚!
答案是 可以!
记者从高速交警获悉,对于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行为的查处会以电子抓拍和现场纠处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目前已能够做到对后排中间乘客未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有效抓拍,未来将通过在高速公路侧边加装电子警察的方式来实现电子抓拍,近期以现场纠处的方式加大查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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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日开始,江西高速交警也会对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开始处罚。高速交警将通过视频监控、交警现场执法等方式对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依法处以30元的罚款。
交管部门在此提醒 无论是坐前排还是后排 都要系好安全带 因为在发生事故时 安全带可起到救命的作用
12月1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调整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的通知,延长现有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限,同时,对部分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值得一提的是,自2020年1月1日起,在试点期限内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据介绍,昌栗高速公路对合法装载的货车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的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赣通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合法装载的货车通过人工车道、ETC车道的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南昌港、九江港、赣州无水港区指定港口进出,且由南昌、九江、赣州指定收费站驶入或驶出高速公路的合法装载的四轴(含)以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按计费里程实行递减阶梯式收费的差异化收费试点,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此外,对部分高速公路开展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广吉高速吉安支线、铜万高速、井睦高速、祁浮高速、泰井高速,在凌晨零时到4时对合法装载的货车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试点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为切实规范南昌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南昌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从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对火车站、汽车站、各城区主要路口及旅客集散地等区域出现的出租汽车拒载、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车容车貌不整洁、GPS卫星定位系统不完好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
截至12月1日,该处出动执法车辆16辆/次、执法人员90余人次,共检查出租汽车2600余辆,查处出租汽车客运违章共11起,开具整改通知单共631张。同时,联合西湖区、新建区运管所执法人员分别查处非法营运各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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