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已参保缴费的寻乌县城乡居民,在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需缴纳280元,其中250元为数纳2020年度个人缴费部分,30元为补缴2019年度个人缴费不足部分。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年度连续计算,未缴费或中断续保的参保人员应补缴2017年参保年度起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其中:2017年度个人缴费180元,2018年度个人缴费220元,2019年度个人缴费250元.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合并征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三、缴费方式
全面实行微信缴费,不再使用银行代扣,参保人可通过微信生活缴费,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微信缴费平台为自己和为他人缴费,同时也可通过支付宝(赣服通)手机APP等其他电子方式缴费。没有条件使用或不会使用微信、支付宝(赣服通)、手机APP等电子方式缴费的,可直接到农商银行任意网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或委托他人代为缴交。
国家税务总局寻乌县税务局
寻乌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