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小编提醒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 2019年12月31日17:00起 将停办部分社保业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的有关要求,我市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将在2020年1月起合并实施。 为保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需将原生育保险信息系统中的所有参保人历史数据迁移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在此期间,为避免在途数据出现错误,需暂停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大家要看好 不要白跑一趟哦~ 一、停止五项社会保险业务(含前台、网上申报和自助终端系统)受理时间:2019年12月31日17点 二、恢复办理业务(含前台、网上申报和自助终端系统)时间: 1、两险(生育和医疗)涉及我中心收缴部和支付部的所有业务于2020年1月6日恢复办理。 2、三险(养老、失业和工伤)除个人新参保登记业务,其余业务于2020年1月2日恢复办理。 三、其它需说明情况 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参保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办理补缴类业务或急需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的,可在各经办机构业务窗口进行登记。 2020年1月起到前台办理相关报盘业务的(医疗、生育险种合并实施后),如:登记、变更、补缴、退费等业务,需要升级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升级包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发布,请您及时下载并安装升级软件。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改革涉及面大,系统开发难度高,如遇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导致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延后的,将另行发布通知。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