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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一个特殊的号码
这个电话号码全年无休
24小时守护着您的平安
每年的1月10日
是全国110宣传日
今天是第34个全国110宣传日
“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宁”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充分展示寻乌公安在大庆安保等各项安保维稳
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激励全县民辅警扎实做好2020年工作
全力推动形成110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今天上午
寻乌县公安局组织
指挥中心、刑侦、治安和交管等警种部门
在城区中山街老县委广场开展
以“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宁”为主题的
“110宣传日”活动
活动中
民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
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
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
大力宣传110在救助群众、打击犯罪、应急处突
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积极宣传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
向群众介绍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举措
搭建警民沟通的舞台
架起警民连心桥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
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借此机会
小编再跟大伙讲讲
关于110的那些事儿
1、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时;
2、当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时;
3、发生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时;
4、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情况;
1. 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 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 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 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 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报假警,依照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处理。
110是宝贵的公共资源
寻乌公安呼吁
请把有限的警力留给最有需要的人
全民参与
共同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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