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通知,按照“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原则,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因疫情隔离治疗及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的儿童全部纳入救助保护。要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时发现监护缺失的儿童并第一时间报告;设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通求助热线及时响应有关线索;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立“阳光暖童之声——0791-88112349”同步接听困难求助并受理投诉建议和指导各地热线服务。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落实临时照料场所并指派专人照护儿童;符合条件的儿童可进入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或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照护,县级没有儿童服务机构的由所在设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照料。各级民政部门将及时把监护缺失儿童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或其他困境儿童申请条件的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可采取个人承诺方式先行保障,其他手续可待疫情结束后补办,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依靠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确保紧急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人民日报、江西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