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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寻乌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开庭审理原寻乌县吉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谢睿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该案由寻乌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至2019年7月,被告人谢睿担任寻乌县澄江镇中心卫生院、寻乌县吉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药品回扣(共计人民币106余万元 )归个人所有,数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谢睿于2019年8月15日接受寻乌县监察委员会调查归案。审查起诉期间,谢睿认罪认罚,并退出了所得的全部赃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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