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2020年3月23日凌晨,一女子醉驾后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在路边,致脸部擦伤、车辆受损,幸得路过群众发现,及时报了警。
事发当天凌晨2时26分许,寻乌县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接路过群众报警称:在寻乌县长宁镇左岸香桂小区后门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摔倒在地,摩托车边上有一女子受伤,请派员处理。接指令后,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受伤女子满身酒气跌坐在路边,脸上有伤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出该女子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120急救车辆赶到现场后立即将女子送往医院,民警也同时对嫌疑人进行抽血取样后送检。
经查:事发当天,女子袁某和朋友在某烧烤店吃宵夜,期间喝了啤酒,随后在明知自己喝了酒的前提下,率先驾驶摩托车离开,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刹了一下前刹车,导致车辆前轮发生侧滑,加上酒精上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造成袁某脸部擦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摔伤后由于身体疼痛便躺在路边,幸得路过群众发现及时报了警。最后经送检的血液样本检测结果显示袁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21.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目前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案件也在还作进一步的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