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寻乌县城区部分道路、高速公路连接线机动车逆行、超速或违法停车行为实施自动抓拍非现场处罚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城区道路、高速公路连接线实际情况,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在岳家庄大道新桥东路路口、忠字塔红绿灯路口、寻乌宾馆及寻乌汽车站门口、锦绣江东小区大门路口、江东大道红绿灯路口、城北红绿灯路口、新罗南路左岸红绿灯路口、城北三路左岸香桂十字路口等8个点的周边道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段,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逆向和超速行驶实施自动抓拍,取证后进行非现场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在上述路口150米范围内道路上临时停车超过120秒的; 二、在上述路口150米范围内人行横道上早上7时至22时停放机动车的; 三、在上述路口150米范围内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四、在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段逆向行驶和超过每小时80公里速度行驶的。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建文明、平安、幸福城市。 特此通告 寻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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