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微生活

搜索
查看: 3036|回复: 0

[特别播报] 寻乌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7 09:09:02|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开展以来,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寻乌县电视台、寻乌县政府信息网站、寻乌宣传、手机报、寻乌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为不遗漏每个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现将再进行公告,请大家互相转告!于2020年6月20日前到寻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该政策。

u=1083321953,3447928056&fm=26&gp=0.jpg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含自谋职业)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申请时间

截止申报日期2020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请,对已提交申请未办理完结的可以继续办理,并请筹集好个人补缴金额,于6月25日前缴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交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五、申请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5.《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6.入职审批表或证明入职年月材料。

7.其他:退役后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资料,低保户的证明资料。

六、提示

“二类人员”不在此次办理补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对象之列,即:

1.已全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的退役士兵。

2.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役士兵。

七、集中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寻乌县长宁镇镇山路8号),联系 电话:0797-2878566 15083761946(温秋香)

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


来源: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吃喝玩乐 | 生活资讯

尽在寻乌微生活公众平台

[本内容可在个性签名中修改]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客服中心 官方QQ群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