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开展以来,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寻乌县电视台、寻乌县政府信息网站、寻乌宣传、手机报、寻乌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为不遗漏每个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现将再进行公告,请大家互相转告!于2020年6月20日前到寻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该政策。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含自谋职业)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或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申请时间 截止申报日期2020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请,对已提交申请未办理完结的可以继续办理,并请筹集好个人补缴金额,于6月25日前缴交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交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五、申请所需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5.《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6.入职审批表或证明入职年月材料。 7.其他:退役后政府安排工作的相关资料,低保户的证明资料。 六、提示 “二类人员”不在此次办理补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对象之列,即: 1.已全额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的退役士兵。 2.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役士兵。 七、集中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寻乌县长宁镇镇山路8号),联系 电话:0797-2878566 15083761946(温秋香) 寻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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