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