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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讨论] 日照边防和村书记胡来 百姓有冤何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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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6 18:58:47|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媒体接到实名投诉:日照市两城镇王家滩一村王秀娟电话:18266338026、2013年4月4日清明节我领着孩子回娘家,日照市两城镇王家滩一村,书记王炳访喝酒后领着家人和王家滩派出所等人一起到我家拆房,在多种情况下我母亲晕倒在地,当时我的家人苦苦哀求派出所干警救人,干警却把车锁死不救,我的家人乞求书记救人,但他们仍然不顾我母亲的死活,接着我被书记的老婆、大姐、大嫂按倒在地一起捶打,我刚刚在济南做完脑部手术,致使我手术伤口破裂。当时王家滩边防派出所也在现场,亲眼目睹,却不予制止,而且其中一位民警抱着我,便于他们殴打我。我14岁的女儿见我被多人围攻打倒在地就过去拉架,却被村委人员拦腰抱住,还有书记的大哥在那围攻谩骂。

【以上事实均有全程录像,录像都在派出所】2013年4月26日下午,我女儿正在上课,日照市东港区两城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到岚山北廓中学,将我14岁的女儿安超强行抓到派出所提审,对我未成年的女儿进行恐吓、审讯、逼问,并扬言:“要不是你小,我得给你带着手铐”。要将孩子抓起来并称把她抓到日照公安局拘留,自此以后,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待我女儿。导致我女儿心理自卑,精神崩溃,拒绝上学,无心学习,出现了自闭症和忧郁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给我女儿幼小的心灵带来严重的创伤。我女儿夜夜惊醒哭喊,需要人天天陪她、开导、安慰。我女儿当时才14岁民警丝毫不顾及孩子的自尊心,当着学校老师和同学的面把孩子抓走,而且再没有相关人员及监控的情况下对孩子实施恐吓、威逼等恶劣手段,身为人民公仆知法犯法,侮辱孩子尊严,影响孩子的一生。王家滩一村村委书记王炳访伙同王家滩边防派出所欺压百姓给孩子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恳求领导体恤父母的艰辛,为孩子做主,还孩子一个公道。

【有学校证明,老师证明,医院证明】事情还未给处理完,在2014年2月27日,原因是党委人员和边防派出所村书记又在王家滩一村村委公开竞标虾池,我父亲王太全知道后就去竞标,有幸竞标,却万没料到他们当地政府和村委以及王家滩边防派出所只是搞形式,根本不执行。因此事却给我母亲带来一顿毒打。2月27号那天外面下着雨,我母亲那天还在家里睡觉,村书记和他的两个弟弟、弟媳、嫂子,侄子当着当地政府和边防派出所的面跑到我家里把我家房子拆了,口中扬言“我省里都有人,谁也不能把我怎麽样,我哥是书记你看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人都在,我今天就打死你这老不死的,你中标了也不可能让你承包虾池”。虾池还是他霸占着,而且我爸爸竞标虾池的钱都已经投上了,而政府和村书记却一直包庇书记的弟弟王炳朋占用我家虾池,而镇党委政府说调解了,对方不让我们起诉王炳鹏还给我们开了个证明说虾池是我们的。这是政府推卸责任,就因为他有后盾撑腰一而再的对我父母实行报复。村书记的弟弟王炳朋将我家新建的房屋后墙砸上一个窟窿

【原因是我们家在虾池招标过程中中标,王炳朋说他看中的虾池别人不能投标,并且现在该虾池也一直由王炳朋霸占】,我母亲上前不让他砸,他们就合伙对我母亲施暴,将我母亲的两颗门牙打掉,耳环也在施暴期间被抢夺。期间王炳朋和他老婆夏桂红以及王炳朋哥哥(我们村书记王炳访)等人也对我母亲进行了殴打。对于我母亲被打的事情,当时村里有监控录像,非常清楚。(录像在派出所)2014年4月3日,我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2014年4月5日东港公安局对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立案侦查。中间我们多次去寻问情况,两城派出所一直说他们办案子,与我们无关,我们无权知情,后来直到2014年9月23日,我们再次去两城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问案子的进展情况时,两城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告诉我们案子撤销了,不再是刑事案子,拿出了一份轻伤的鉴定报告让我签字,我不签,我问为什么五个月后又做了第二份鉴定?第一份鉴定出来后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给处理?第二份鉴定怎么做出来的?派出所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两城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的潘浩副所长对此不予理睬。我们知道第二次鉴定报告后,次日就提交了书面的重新鉴定申请,后来我们行政诉讼要求撤诉时,两城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也没有向法院提交,还说我们口头申请的,我们老百姓对此不明白,在习主席领导的法制社会下还有这么嚣张的官员!!!

在做出轻伤鉴定后,两城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在没有任何征求我们意见的情况下,就依据该份报告对王炳朋以及其老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我们对行政处罚不服,认为应当是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撤销的行政诉讼。法院对于整个案件进行了审理,法官也可以明显的看出,刑事侦查部分存在明显的错误,但法院最后出判决说2014年4月5日至9月23日的刑事侦查程序不属于其审查范围,对于一审判决不服,我们上诉,二审还是一样的意见驳回上诉。为了避免揭露内幕,在发现案子存在重大问题时,两份法院判决,都认为2014年4月5日至9月2日的刑事侦查程序不属于其审查范围,那么请问,同一个案子,因为前面存在错误就分开处理,我想法官大人对法律的理解实在是高明,难道法院对公安机关的错误没有审查的权利吗???那么为什么又让老百姓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我作为一个农民,欲哭无泪,我妈被人打了,有监控录像,有轻伤鉴定,当事人也承认他们殴打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两城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所长周兆民及副所长潘浩不仅不给处理,并扬言说:“你们不是有本事向上级反应情况吗,现在爱上哪里告就到哪里告,告到哪里最后还是我们处理,我们办案子你们无关知情。”我们作为受害人,怎么就没有知情权。两城镇王家滩边防派出所为什么这么做?因为王炳鹏的哥哥是我们村的书记,他和政府以及两城王家滩边防派出所的所长周兆民、副所长潘浩私人关系非常亲密,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在我母亲做出轻伤鉴定以后,我多次到派出所问案子的进展情况,派出所不仅不抓人,不处理案子,而且态度恶劣,说他们办案我们无权过问,迟迟不给处理,中间我们多次要求其将案子移交检察院,王家滩边防派出所都不予处理。在做出轻伤鉴定后,为什么不抓人,为什么不移交检察院,在伤情鉴定结论出具后近五个月不予处理,在我们去巡视组反映情况,巡视组领导都要求依法处理的情况下,还不给处理,在伤情鉴定通知送达四个多月后,接受第三人的口头鉴定申请,在法院开庭时,潘浩副所长还大言不惭的说他们接受鉴定申请没有时间的限制,请问潘所长,你视法律如何物?你到底是不是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谁给了你这么大的权力?又是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量?在法院开庭中,潘所长还递交了一份东港区公安局领导电子签批的准许重新鉴定的报告。尊敬的领导,这里面到底埋藏着什么样的秘密?以上是当事人向媒体反映的全部事实,如有虚假我愿负法律责任。

    作为媒体人,我们要说几句话:第一,你们派出所有什么权利到学校抓一个14岁的孩子?孩子犯了什么罪?第二,法医鉴定已经做了,你们五个月后为什么没有见当事人,就做出第二份不符合逻辑的鉴定?第三、村书记如此这般胡来。当事人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当地政府为什么不管不问?你们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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