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合理水价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通过调整水价,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有效节约和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适应水资源费政策调整。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175号)要求,从2015年9月1日起城镇公共供水的水资源费为0.08元,但我县现行水价中的水资源费仅0.01元。
(三)企业制水成本大幅增加。
一是县委县政府为解决县城、部分乡镇及工业园用水问题,斥巨资兴建了太湖水库,并以太湖水库为新水厂水源,原水费协议价格为0.4元/立方米并逐步增加;二是寻乌润泉公司执行的现行水价是2003年9月经县政府批复制定的,至今未作调整。执行17年以来,制水成本大幅增加,寻乌润泉供水有限公司的单位供水成本由2003年的1.03元/立方米增加至2019年的1.93元/立方米,增长幅度为87.38%。近三年,企业平均销售收入866.22万元,平均售水量666.89万立方米,平均综合水价为1.3元/立方米,平均单位供水成本1.93元/立方米,且上述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
(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迈向高质量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县城中心城区不断扩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寻乌润泉供水公司近年来累计投入2亿多元,用于回购原供水公司资产、新建县城5.4万吨/日大路水厂、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以及水源乡、澄江镇、吉潭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等,加之运行设备和管网维修费用增加以及物价指数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新增成本难以通过现行水价消化,适度调整供水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全县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