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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是一个长相秀丽的女孩,丹凤眼,长长的头发,笑起来还有酒窝。她最性感的地方是她的嘴唇,染上朱红,总是诱人无比。然而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夜场。
夜场说白了就是供人寻欢作乐的场所,这里充斥着和书香截然不同的味道。这里充满着冲动和糜烂的气息,在灯红酒绿中达到刺激的巅峰,也见证了人们的堕落。可夜场还是夜场,只是有的人时常见到,有的人再也见不到而已。夜生活的华丽,纸醉金迷的迷乱,其实与我而言并不适合。但偏偏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场合遇见特定的人,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天意吧。
她是酒吧的陪酒小姐,但有时候不止陪酒,我也不想细说。和朋友一起光临,是她一直在我身边陪我喝酒,我酒量一向不怎么好,没多久就醉了。索性意识还在,朋友示意她牵我回房,我便在她的搀扶下去了包间。回到房间,我一扫酒态,去洗手间用冰水狠狠的冲了一下,直到感觉清醒。终于从洗手间出来,却发现她全身赤裸的躺在床上。我想一个男人在那种场合看到这样香艳的一幕都是冲动的,但我已经很清醒。
我只是很冷的盯着她,自顾自的脱衣睡觉,她过来蜷缩在我怀里,我也只是抱着她。借着酒兴很快我就睡着了,半夜,她终于把我叫醒,忍不住问我:“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你很漂亮,如同一朵百合。或许我喜欢你吧,所以不忍心对你干什么。”“但其他人也会对我干什么的。”有困难告诉我,也许我可以帮你。”
“我需要很多很多钱,越多越好。”“我每个月的生活费给你,只有一条,从这里离开,我不喜欢这里。”简单的交谈之后,她带着惊讶,惶恐不安的看着我。我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只有两千块,这确实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虽然没钱,但我朋友很有钱,而且很喜欢赌,有时间总会叫上兄弟们玩两把。而我从小就看着爸爸叔叔们赌钱,我深深的明白,炸金花其实有时候得诈金花,我应该来说是朋友之中技术最好的一个。于是我就通过这些来自己养自己。就这样,每个月我给她两千块,一直持续了四个月,对于一个学生来说,这已经相当不易。当我或许是真的喜欢这个女孩,也许她曾经不干净,也许她和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有时候人总得当几回傻逼,而且是心甘情愿的去当。我想说,我无悔。
有一天我突然接到她的电话,她一般都不打电话给我,只有需要钱的时候。我接了电话,“要多少?”那头一下不语,“我想报答你。”“你怎么报答我。”我可以当你的女朋友。”我突然笑了,笑得可怜又可怕,笑得心酸又感激。“好。”
于是我有了我的初恋,因为爱,所以在她面前走脱去了冷淡的面具,也脱去了成熟的外套。和她在一起,我能像个孩子一样伴鬼脸,我能背着她走一条街,我和她遍布每一个小吃摊,面包店,我们去拍大头贴,一起去爬山。但我从来不会带她去喝酒,也从来不去夜店。我教她打字,她学得很快,于是找了个打字的兼职,我们的生活,也终于不在由我一力承担。一切似乎都向着好的方向在发展。
然而,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久赌不输的我,终于在有一天被终结。12连莊全通杀,而且最后一局出现了三个豹子,而我的是最小的一个。原本以为一把翻盘,但最终欠下了一屁股债。
长久的相处,始终瞒不过她。我心情低落,也没在意她的想法。但是,她只是说要回老家去看看,我也就随她而去。
一周后,我收到电话,是我朋友打来的,他告诉我欠的钱一个女生帮我还了。我才恍然大悟,我打爆她的电话,疯狂的找寻每一个我们去过的地方,最终在第一次见到她的夜店找到了她。如同第一次看到她的惊艳,她真的很美,但这一刻美得让我窒息。我在她面前第一次流下了我的泪水,我想一巴掌打在她脸上,但最终拍到了我的脸上。转身离开,她追了出来,我只是回头绝望的看了一眼,我仿佛看到了她挂着的泪,仿佛听到了她的哭喊。在那一刻,我们已经宣告分手。但那天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我想了很长时间,也明白她是为了我,她的电话早已经停机。于是我又开始在人海慢慢找她,那个夜店我成了常客。有一天,收到了一封信,是她寄来的:“也许此生我们都不会再见,但我不会忘记你,重新给了我尊严和爱,我原本也打算再不做那种事,但是,为了你,你可以为我付出,我也可以。忘了我,好好的生活。"
眼泪像雨一样的连线,但我知道,除非奇迹,不然我再也遇不到她了。而现在,我只能默默的记录下她的点滴,我也会将永远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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