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江西网讯廖建文、王倩、记者周再奔报道:陈某、赵某两人系夫妻,家里的菜地被别人饲养的鸭子损毁后,作为成年人的他们,不仅没有寻求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反而做出了偷卖169只鸭报复的荒唐事11月9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寻乌县人民法院近日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据了解,被害人陈某某在寻乌县留车镇族坑村经营亿泰家庭农场,饲养了不少番鸭。因家里的菜地多次被陈某某饲养的鸭子损毁,被告人陈某、赵某气愤之余,产生了报复念头。
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间,两人经商议,被告人陈某先后多次窜至陈某某的农场,盗得被害人陈某某饲养的番鸭共计169只。尔后,被告人赵某、陈某将盗得的赃物销售给寻乌县县城的邝某、汪某、朱某等多人,销赃得款人民币15000余元。经寻乌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作出鉴定意见,被盗赃物价值人民币18252元。
2015年5月19日,被告人陈某被公安机关民警传唤归案,2015年5月25日,被告人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赵某赔偿了被害人陈某某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4000元,取得了被害人陈某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私人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赵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