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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播报] 寻乌县委书记柯岩松:让一切行为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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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09:23:49|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寻乌”建设的开局之年。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寻乌县委书记柯岩松就如何推进“法治寻乌”建设,接受了笔者的采访。“要让一切行为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柯岩松开宗明义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柯岩松说,当前,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特别是面对发展中矛盾频发、多发的状况,迫切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寻乌”建设,关键是要抓住“政府依法行政,干部依法办事,群众依法维权”三个重点,努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


  政府要依法行政。柯岩松说,要把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依法决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依法实施,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在制度层面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要坚持依法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干部要依法办事。柯岩松表示,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自觉学法、懂法、信法,带头依法办事。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核机制,提升干部依法办事意识;要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厘清权与法、礼与法、情与法的关系,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使广大干部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法律授权下办事,特别是要依法维护稳定。


  柯岩松认为,广大群众是“法治寻乌”建设的主体,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是法治建设的关键。拓展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让每个公民都遵法守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摒弃“花钱买平安”的错误做法,旗帜鲜明地打击“以闹取利”等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从而提升“法治寻乌”建设的水平。(来源:
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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