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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天然制氧厂,为城市建设增添绿的海洋,为人类生命提供着无价之宝。“十二五”以来,寻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紧紧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树立了“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高举“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发展大旗,制定了“活力寻乌、富裕寻乌、生态寻乌、和谐寻乌”的十六字理念,明确“在山上再造一个绿色新寻乌”的奋斗目标。
寻乌县实施了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绿色发展模式,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名城,塑造“碧水穿城、林茂花艳、建筑精巧、环境秀美”的森林城市风貌,致力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增加城市绿地,彰显城市特色,建设生态美丽寻乌,全面塑造城市之魂,汇聚山水之美。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筑生态屏障建设生态赣州,加快林业振兴发展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奋力开创“活力、富裕、生态、和谐”寻乌新局面的要求。寻乌县实施构筑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林业振兴发展战略,全面加强生态建设、深化林业改革、坚持依法治林、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强林业队伍建设。为打造生态寻乌,促进寻乌林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加强生态建设,构筑生态屏障安全体系。要以保护水源水质为重点,保护东江源头青山绿水,抓好珠防林、退耕还林、退果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采取造林更新、中幼林抚育、公益林封育管护等措施,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对低质低效林采取封山、补植、更新、抚育、调整、复壮等措施进行改造。开展公民生态文明教育,大力倡导和宣传富有客家文化特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文化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好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生态意识,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形成共促林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要培育发展林权交易市场,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功能,推进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大力拓展森林碳汇、大宗林产品、项目和技术等交易品种,开展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服务等业务,为林农搭建增收平台,拓宽林业增值空间。以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为主线,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制度。推行按林木林龄排序、采伐指标分配“两榜公示”制度,简化采伐审批程序,做到公开透明。
严格依法治林,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4年至2023年的10年内暂停采伐天然阔叶树商品林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工商品林采伐相关规定。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进一步规范木材检查站执法行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专职护林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和村干部作用,落实巡山护林责任,以火源管理和科学扑救为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应急保障和责任追究。积极争取防火建设项目,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把火灾率控制在0.5‰以内。
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要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大力发展木材战略储备林、高产油茶、花卉苗木、丰产竹林等特色林业生态产业,增加林农收入。大力发展以林禽、林药、林菌、林蜂等模式为主的林下种植业和养殖业,实现“以短养长,立体经营”,拓展林农就业渠道和增收空间。开发森林生态旅游。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建设省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文化公园和国有林场森林风景资源,加大森林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开展森林生态旅游项目。
(作者:寻乌县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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