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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寻乌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强化公民的环保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为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该院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将打击严重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类的刑事犯罪作为批捕、公诉工作的重点,建立此类案件的“快车道”,做到快捕、快诉,对重大复杂、影响面广的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形成打击合力。
同时,该院建立线索交换机制,要求侦监、公诉科在办案中将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反贪、反渎局,切实加强各业务部门间的信息和对策共享,保证内部业务部门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时达到无缝对接。如2015年4月,该院反渎局根据公诉科移送的一起三标乡某村滥伐林木案,通过深挖细查,发现了三标乡林业工作站站长林某、三标乡某村护林员黄某、县林业局稽查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某玩忽职守的案件线索,从而进一步查实了林某等三人的玩忽职守犯罪事实。
此外,该院依法延伸检察触角,以开展群众满意千里行活动为契机,通过展出宣传展板、进户宣讲、派发普法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全面铺开对生态环境领域犯罪预防、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开发利用森林资源,自觉保护周围环境,切实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意识。
2015年,该院共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5件16人,起诉25件30人,有效震摄了犯罪。(朱鑫城)
供稿:寻乌县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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