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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乡杂谈] 试穿一下内衣竟被强迫消费了两万元!这家店真是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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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1 10:03:09|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章贡区的郭女士最近非常郁闷且愤怒,因为进了一家无证无照“内衣店”,她被强迫消费了2万多元……

 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

  2月25日下午2时许,家住章贡区的市民郭女士和表妹聊天时,说到自己想要减肥的事,表妹便推荐说有家店的美体内衣非常好,穿3个月以上能把肚子上多余的赘肉消除,达到瘦身的效果。

  随后她就跟着表妹来到了位于章贡区尚书街的一家理发店的二楼,试穿表妹所说的美体内衣。

  在店里,郭女士半信半疑地听从了表妹的安排,先交了2000元订金打算定制内衣,接着,郭女士被工作人员安排脱光衣服躺在床上量身材,说是要量身定制内衣的尺寸。

  信息登记在电脑上后,工作人员便开始要求郭女士缴纳5000元,说是美体内衣“设计师出场费”。郭女士不愿交钱,工作人员便缠着郭女士不让她离开,无奈之下郭女士要求电话联系家人送钱过来,还是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此时,郭女士的表妹一边向她讲解定制的内衣效果有多好,一边提醒她可以刷银行卡。

  就这样,郭女士分3次刷光了银行卡上的1万多元,还把身上剩下的1065元现金全交给了他们,她才被允许起身穿衣。之后,郭女士还写下了3000元的欠条,直到晚上8时多才离开。

  回到家后,郭女士无奈地将此事告诉了女儿,女儿听后,对母亲遭遇强制消费的事感到很气愤。3月1日,郭女士的女儿向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了此事。

  3月2日上午,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放分局派员前往调查此事,一见被调查,在该店二楼“经营美体内衣”者当场退回了郭女士所交的2万多元,并撕毁了3000元的欠条。

  原来,这些“经营美体内衣”的人只是临时租用了理发店的场地,没有营业证照,也没有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解放分局的工作人员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行为。

  提醒

  《消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同时还提醒广大市民,碰到限制人身自由要求强制消费的,可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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