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9名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到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9名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到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为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2013年8月31日前正式参加工作现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近三年学年考核结果合格以上; 3、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学历、教龄条件:4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教龄(资历终算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止。); 5、报考教育财会核算中心岗位的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公开选调岗位、名额: 1、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岗位:2名 2、教研室岗位:4名 3、校建办岗位:1名 4、教育财会核算中心:2名 四、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量化考核、公示、选岗、调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行政大楼407室); 3、报名所需材料: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及教龄)、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相关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和教研室两个岗位采取捆绑的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参加选调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6: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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