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时候 常听到这么一句话 多吃菜 这可是咱客家人好客的一种表现 民以食为天! 新鲜、健康的食物 是我们一整天的动力来源! ▼ 为加快发展蔬菜产业,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我市下发了《赣州市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的基本目标、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并且明确市级财政预算需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应相应设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对蔬菜基地标准菜田、生产设施、基本菜农进行奖补。 ★发展思路 “把蔬菜打造成为产值过百亿的农业支柱富民产业,把赣州打造成江南重要的蔬菜集散地”的产业定位,突出丰富市民“菜篮子”产品、建设优质蔬菜外销基地、推进蔬菜产业扶贫三大任务,引领蔬菜龙头企业、规模基地、基本菜农同步发展,努力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基本目标 蔬菜播面达到185万亩,总产达到310万吨。新(扩)建50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3万亩,其中新增钢架大棚面积2万亩,力争到2018年建成规模蔬菜基地10万亩以上,其中钢架大棚6万亩以上。19个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全面建成,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通过引领贫困户参与务工、土地流转,以及入股分红、返租倒包、订单生产等直接发展蔬菜产业联结方式,覆盖带动3万以上贫困人口增收。 这项工程 咱大赣州准备这样实行 ★优化产业区域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连片种植、稳定发展的要求,综合城镇发展、种植习惯和产业基础等因素,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规划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和品种布局,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各地在完成指导性任务基础上,鼓励多建钢架大棚。赣县、兴国、宁都、于都、瑞金、南康、大余、信丰、龙南、全南等蔬菜产业发展潜能大的县(市、区),要坚持高位推动,科学谋划布局,落实条件保障,引导各类蔬菜种植主体,大力发展钢架大棚等设施,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合理安排种植品种,积极抢抓东南沿海和省内目标市场。 ★大力发展规模基地
积极发展示范引领性高标准现代大棚,重点解决良种繁育、栽培技术、现代物流、开拓市场等关键难题,引领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现有蔬菜基地巩固提升,大力发展经济适用生产型钢架大棚,带动更多农户连片种植。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发展蔬菜的先进理念、技术和企业,鼓励客商通过直接投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建设一批带动型蔬菜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引导蔬菜加工企业自建生产原料基地。坚持“分类布局、集中连片”原则,建设一批蔬菜专业村(组)。发挥规模基地带动示范作用,建立龙头企业与基地、菜农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基本菜农队伍,加快形成规模和效益优势。 ★改善基地条件 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用于改善菜地基础设施条件。设施蔬菜产区,主要建设高效节能钢架大棚,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配备田间贮水池和排灌泵房,完善田间道路、供电及其它设施。露地蔬菜产区,主要完善灌排设施,建设路面硬化的田间主干道和支道,配备生产用电设施,配套农资、农机具库房及田头贮肥(沼液)池或堆肥场。在降雨较多较集中的蔬菜生产区域,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高抗洪排涝能力。实施菜地培肥工程,逐步建成能排能灌、土壤肥沃、通行便利、抗灾能力较强的高产稳产蔬菜生产基地。 ★引进推广实用技术 加强与高校、蔬菜科研机构合作,依托市农科所等平台和资源,组建蔬菜产业技术研究团队,加快选育推广适宜本地的蔬菜良种。以现有规模蔬菜基地为依托,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引进10个蔬菜新优品种进行试种。加快实用栽培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连作障碍治理、高温闷棚、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以及土地耕整、水肥一体、田头预冷、设施环境调控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技术联系,坚持“请进来、派出去”,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组织开展2期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菜技员和生产一线能手,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 ★加强信息引导服务 完善市、县两级信息服务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微信、QQ等媒介,及时准确地为菜农推送天气预报、灾情预警、实用技术、产业政策、市场行情等信息。发挥气候区位优势,突出“春提前”、“秋延后”,引导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蔬菜设施栽培,发挥大棚保温避雨功能,实现错季生产,丰富市场供应。在蔬菜集中产区,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实行统一种苗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逐步解决散户生产管理、技术推广、产品销售、质量监管难等问题,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继续强化蔬菜种植主体责任,指导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全面建立生产和销售台账,坚决杜绝使用禁限用农药、安全间隔期未满即采等行为。强化投入品管控和监督抽检,对农残超标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年内申报奖补时实行一票否决。加快“三品一标”创建力度,每个县(市、区)年内力争有一个蔬菜产品通过认定。引导规模蔬菜基地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加快蔬菜产品品牌培育,积极参加蔬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宣传推介我市蔬菜。 ★搞活市场对接流通 结合蔬菜产业区域布局,发展一批专业性产地批发市场。大力推进水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力争年底全面完成一期建设并启动运行。加快改造和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完善中心城区、县城、集镇三级农贸市场体系。鼓励现有运输、联运、快递企业拓展服务项目,扶持工商企业及社会力量从事蔬菜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业务,引导发展一批蔬菜购销经纪人队伍。加强与广州、深圳、厦门等目标市场的交流合作,发展对口供应蔬菜基地,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引导企业、学校、酒店、社区居民与蔬菜生产基地、合作社、企业开展直供直销,实现生产与销售无缝对接。 ★着力推进产业扶贫
按照“五个一”产业扶贫思路,发挥主体作用,激活内生动力,探索带动模式,推动蔬菜产业扶贫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通过倾斜安排奖补政策,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新增2个蔬菜产业扶贫示范点。引导完善联结机制,推广要素入股、就业务工、土地流转、订单生产等模式,扩大现有基地带动贫困户覆盖面。完善蔬菜产业扶贫政策,重点解决贫困群众生产性资金短缺难题。落实“一对一”技术结对措施,精准推送农时农事、生产技术、价格行情,切实帮助解决蔬菜生产技术和销售等难题。 县市两级都有相应的 补偿标准 按照市县两级突出不同重点、不同环节的原则,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面积10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标准菜田,基地内连片2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以及喷滴灌和冷库设施进行奖补,跨年度分两次验收奖补到位,引领扩大蔬菜基地面积、推广发展大棚设施。 各县(市、区)应相应设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对蔬菜基地标准菜田、生产设施、基本菜农进行奖补。 市级奖补的具体项目 要求和标准如下 新增蔬菜基地奖补。新建基地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或老基地扩面100亩及以上的,按500元/亩的标准给予基础设施奖补。 新建蔬菜生产设施奖补。对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新建设施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分项进行奖补。对已享受过蔬菜项目奖补政策的设施异地搬迁,不再享受此政策。 1.喷滴灌设施。采用滴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5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采用喷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4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喷灌、滴灌奖补政策不叠加享受。 2.钢架大棚设施。对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且钢架大棚面积达20亩及以上的,按以下两类大棚分类别进行奖补,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 (1)标准大棚。新建跨度在6米、脊高2.6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纵向各拱架间用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的集中连片钢结构大棚,按设施面积5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2)高标准大棚。主体规格: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1.8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主要材质: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配套设施设备:开窗、水肥一体化设施。主要功能:同时具备通风、保温、遮阳、降温等功能。按设施面积1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3.预冷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累计面积在10—20平方米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累计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奖补5万元。 以上市级奖补政策从2017年起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原下发《关于印发<赣州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5〕127号)、《关于扩大赣州市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政策实施县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6〕96号)所明确的扶持政策,如与本政策不相符的,以本奖补政策为准。2016年新发展并通过验收的基地,继续按原奖补政策执行第二批奖补。
来源: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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