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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 " 一直是人民群众
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但由于各种原因,
落户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平衡解决方式
日前我省出台了
《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十三五”期间
确保全省63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成为“新南昌人”“新赣州人”变得容易起来
快看你是否符合?
干货已帮您整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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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外地和农村籍学生
中专以上院校(含职业院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就业的,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未就业的,均可通过先落户后就业的办法在城镇办理落户手续。
原农村籍应届毕业生,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的,毕业2年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在城市工作的人员
在南昌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2年,并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县(市)城区及所辖建制镇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投靠类(父母、夫妻、子女)
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子女投靠其父亲或母亲到城镇落户,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到城镇落户,不受年龄限制,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在城市购房人员
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投资经商类人员
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人员,不受投资纳税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常住类
举家在城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退伍转业军人类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安置地或就业(创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人才类
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除外)回国定居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就业(创业)地、原户口注销地、原籍或直系亲属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获得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其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一旦落户
福利多多
落户政策大放宽
财政社保医保等配套政策也要跟上
成为了城镇户口
有哪些优惠
一起看下
1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
将来
在城市落户的农民
将成为两头受益的人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试点,探索开展农户对“三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和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但现阶段要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2进城落户农民社保医保福利妥妥的
方案指出,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
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等政策。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你符合哪条?
这种劲爆好消息,
还不赶紧扩散!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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