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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农村群众婚丧负担,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我市就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赣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各县(市、区)需制定好婚事新办、 丧事简办流程、标准及奖励办法, 并召开动员大会; 需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完善村规 民约,并上墙公开,全市村(居) 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实现“两个 全覆盖”(即红白理事会全覆盖、 村规民约中涵盖婚丧嫁娶等移风 易俗规定制度全覆盖); 全市100%红白理事会按照新章 程开展活动,实现有人管事、 有章程理事、有场所办事; 全市红白理事会机制健全、服务规范, 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80%以上, 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 遏制,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常态化、 制度化、规范化,婚事新办、丧事简 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 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红白理事会和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婚庆场所、治丧场所的,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以鼓励、调动农村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红白理事会建设和服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我市还将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市里将红白理事会建设、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纳入“乡风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内容,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电话随访、线索跟踪暗访等方法,进行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奖惩。
各县(市、区)需制定相应考核办法,把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作为单位和乡镇工作评先评优、干部绩效考核、村(居)民道德评价的重要依据,树立起奖优罚劣的鲜明工作导向。
《方案》还明确了村(居)红白理事会备案流程、红白理事会人员构成、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事办理流程及标准和村规民约等内容。 来源:寻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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