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清明节时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是一种最为传统的祭扫活动,不过清明正值天干物燥的时节,因祭扫不慎而将周边植被森林点燃引发大火的现象近年来屡屡发生,因此,燃烧纸钱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注意用火安全。一旦发生火灾,需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案,以控制火情蔓延、减少火灾损失。
我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墓地选址看“风水”不如重“水土”
2016年,北京出台殡葬新规,本市公墓不再新建传统墓碑,对于租用合同到期的传统墓穴原则上不再续租,并且将对不再续租的墓穴给予奖励。生态化、简约化殡葬已经成为新的殡葬趋势,但在个别地区,依然非常看重土葬和设立墓碑等传统的祭奠形式,墓地选址依照所谓“风水”随心所欲,甚至不惜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违法乱建。小编在此建议,选址修墓时最好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看是否符合规定,并尽量避开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地区。
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违建且不主动处理的,可能会遭到强制迁移。
3、放风筝务必牵牢“安全线”
清明节点一盏孔明灯寄托思念之情,踏青放风筝是一项传统人气活动。然而,近年来,风筝和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频繁出现在一些铁路局管辖内的高铁沿线区域,以及航空管制区域,或搭挂在铁路高压接触网上,导致设备烧损、断电跳闸,或卷入飞机发动机、螺旋桨,严重危害了公共交通的运行安全。
目前,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
《刑法》第116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即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两侧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违反上述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则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加强机场净空管理,确保飞机起降安全,在机场周围设立明显的净空标志,在机场附近严禁放飞影响民航安全的鸟类动物、气球、风筝和其他升空物体。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对于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则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大家在放飞风筝时,要尽量选择空旷的场地,避开建筑物和树木,更不能选在高压线附近和公路、铁路、桥梁两侧,否则后果很严重哦!